2012年11月18日 星期日

愛吃肉不運動 台灣肥胖率冠亞洲

愛吃肉不運動 台灣肥胖率冠亞洲



衛生署昨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指出,國人肥胖盛行率,消費肉類、油脂及缺乏運動比率均是亞洲之冠;一半成年男性、三分之一女性、四分之一兒童,有過重或肥胖問題,不僅易造成各種慢性病,每年相關醫療支出更高達兩百五十至五百億元。

行政院長陳冲指示衛生署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,推廣均衡營養、規律運動。

衛生署去年推動「健康一百,台灣動起來」活動,總計七十二萬人成功減重一千一百噸。行政院會昨天聽取衛生署報告指國人肥胖盛行率居亞洲之冠,閣員們熱烈討論減重保健的方法。

馬英九總統日前一句「不運動的原因就是『懶』」引發爭議,昨天並無閣員再以「懶」形容不運動者,而是改以建構聰明飲食環境、快樂運動環境、戶外活動等多元方式,鼓勵民眾瘦身。

官員轉述,衛生署報告指運動可在生活、工作中進行,例如「BBMW(bus、bike、metro、walk,巴士、腳踏車,捷運、走路)」概念;體委會官員也指不同族群,應賦予不同的運動定義;又今年台灣規律運動人口逾三成,希望運動性社團能往下推廣至村里。


亞洲人比身材 台灣人最胖


台灣人肥胖亞洲第一!衛生署昨(15)日提出報告指出,台灣成年人過胖及缺乏規律運動,都居亞洲之冠,如此不但慢性病及癌症容易上身,每年醫療支出高達新台幣250億元至500億元,對醫療支出是一大負擔。
 
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長邱淑媞昨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指出,以星、韓、馬、泰、日本、大陸等資料來看,台灣成人的「過重及肥胖年齡標準化盛行率」,男性以51.5%,女性以35.8%,兒童也以約25%,均名列亞洲第一。尤其,台灣兒童不只是亞洲第一胖,也比紐、澳、英、德的肥胖比率高
 
 所謂過重是以身高和體重的身體質量指數(簡稱BMI值)為依據,成年人BMI「大於等於24,小於27」為過重。超過27則定義為肥胖。惟衛生署長邱文達指出,東方人體型與西方人不同,台灣的BMI值應更嚴苛限縮,大於等於23即應視為過重。
 
 邱文達在會中補充,台灣人對肉類、油脂等食物的消費、缺乏規率運動比率也都是亞洲最高。
 
 此外,根據體委會的健康城市調查顯示,台灣缺乏規律運動比率,也在國際名列前茅。所謂缺乏規律運動,是指指每週少於3次,每次30分鐘的中等費力活動。
 
 在2009年,台灣男性缺乏規律運動比率高達68.5%,女性缺乏規律運動比率更高達79.3%,皆遠高於美國、歐盟、日本等亞洲各國。在2012年,男性缺乏規律運動比率稍降至64%,而女性仍高達75.2%。
 
 陳揆表示,台灣不僅肥胖過重比率偏高,缺乏規律運動比率也相當高,這不僅容易造成糖尿病、高血脂、高血壓、心臟病等三高及相關慢性病,每年相關醫療支出更高達新台幣250億元至500億元,占醫療支出的3~6%,同時也會因病假、事假、工作年數損失等,造成總體生產力損失,值得重視。
 
 教育部長蔣偉寧建議訂定兒童的BMI值,但邱文達認為有困難,因全球各地兒童的發育成長速度不同。



沒有留言: